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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发展我国煤电联营运行机制的对策
【关键词】机制,对策,运行,发展,我国,分析,联营,煤炭,电价,企业, 作为我国能源产业内部最重要的两大行业,煤电是同一产业链的上下游关系。在我国目前的发电结构中,用煤发电占总装机容量的70%以上;而煤炭行业的最大用户则是电力企业,发电用煤占全国煤炭销售量的60%左右。然而连续几年全国重点煤炭产运需衔接会上都出现了签约率偏低的情况,在目前煤电矛盾突出、行业利润分化严重的形势下,煤电联营不仅成为五大发电集团积极推进的重大战略,而且明确反映在政府推进的煤电发展思路。所谓煤电联营是指煤电双方建立一种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进行以资本为纽带的实质性合作,实现两个关联产业的相互补充、相互促进、互为链接和风险共担。例如,煤矿和电力订立长期购煤合同、短期购煤合同,煤炭企业在电力企业中掺股或电力企业在煤矿企业中掺股,煤、电企业在战略上的松散结合,还有真正的煤电资产联营企业等。目前,华电集团已与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政府签订了大型煤电化专案战略合作框架,涉及煤炭开发、特大型燃煤电厂、热电专案、煤化工等板块,项目总投资超过400亿元,预计建成投产后年产值将达到200亿元。2009年,9月24日,大唐甘肃发电有限公司与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实现电力矿业参配股合作。此次两大公司强强联手,开创了甘肃省煤电联营之先河,同时为破解电煤困局开出了一剂良方。 二、发展煤电联营的建议与对策 1、推进大型煤炭基地建设。 煤炭是中国的基础能源,在挖掘生产潜力的同时,加快建设大型煤炭基地,是缓解煤炭供应紧张局面的治本之策,也是维护国家能源安全的战略举措。国家发改委提出,2009年要加快大型煤炭基地建设,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促进煤炭运输新通道建设。要重点建设国家规划的13个大型煤炭基地,扶持大集团发展,鼓励跨行业、跨区域、跨所有制合作,鼓励煤、电、路、港、化工相关产业联营或一体化发展。国家要给予煤电联营政策上的支持。鼓励以现有大型煤炭企业为核心,打破地域、行业和所有制界限,以资源、资产为纽带,通过强强联合和兼并、重组中小型煤矿,发展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对新投产的矿井,在项目立项时,充分考虑它的电力用户,积极促进煤电一体化,形成煤炭、电力双赢的局面。 2、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建立科学的电价体系。 日前,国家发改委、电监会提出的加快推进电价改革的文件有望于近期出台。该政策可能提出竞价上网、加快核定输配电价、销售电价与上网电价联动的新的上网电价机制,将改变目前上网电价行政主导的现状。事实上,我国煤炭、发电企业关系紧张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用户侧的电价受管制,发电企业的上网电价不能随着煤炭企业煤炭价格的上升而上升,形成体制性障碍。目前,电力行业整体复苏的同时,不同区域的火电盈利状况差异巨大,“东富西贫”的鸿沟明显,地域性上网电价与煤价波动幅度偏差大,而电价改革已经酝酿许久,但推进屡遭阻力,两次煤电联动也未能从根本上解决煤电矛盾,电力行业呼唤一场全局性的根本变革。解决电煤价格之争,深化“煤电联营”的根本出路是消除制度障碍,形成科学的电价体系。 3、做好“煤电联营”项目的前期规划和可行性论证 “煤电联营”投资巨大,涉及面广,煤电价格联动政策是国家在市场煤、计划电背景下,为理顺煤电价格关系而出台的电价政策。政策规定,在一定时间内,当煤炭价格累计变动幅度超过一定数值时(目前规定5%),其增加的成本,30%由发电厂自行消化,70%由国家通过调整电价解决,以弥补发电厂成本的增加。但因电价的调整对国计民生影响过大,最近几年政府并未及时按照煤价的变动来执行煤电价格联动政策。煤电联营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对产业环境、市场结构、市场行为、技术经济特征、产品特点、价格关系、供需关系、技术经济关系等有明确的认识和判断;需要对“煤电联营”的收益、收益分配、行动策略、联营方式、联营方选择指标的构建和评价等进行分析,选择合适的时机推出。 4、创新煤电联营模式 建设煤电基地并不是煤炭行业独资办电,应联合办电、股份制办电,以产权为纽带,企业需要结合具体实际,选择合适的联营方式,按照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组建规范化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大的煤炭、发电企业,可以通过资产重组、联合、兼并等多种形式,组建大型煤电联营企业或集团,实现煤电产品和下游产品与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对于大的煤炭、发电企业下属企业,可以通过签订中、长期契约等方式,保持各自的法人地位,实现煤炭直接供应,减少中间环节,稳定供需,降低成本在条件具备的地方,不仅要煤电联营,还可以煤电路联营、煤电铝联营或其他的联营方式,以期达到最佳经济效益 三、结语 总之,电力和煤炭是中国能源产业的两大行业,发电企业与煤炭企业在目前煤、电市场形势下的合作是大势所趋,煤电联营不但可以从根本上解决近年来煤电之争的矛盾,而且有利于促进我国能源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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