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T融资模式的概念
BOT 是Build(建设)—Operate(经营)—Transfer(转让)的英文缩写。迄今为止,理论界尚未作出一个大家公认的BOT定义。按BOT的实际运作方式,可将BOT的定义归纳为:国内外的投资人或财团作为项目发起人从某个国家的中央或地方政府取得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特许权,然后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建设的融资、设计、建造与运营,在项目特许权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将整个项目无偿移交给当地政府或其附属机构。在BOT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中,通常由项目所在国中央或地方政府提出拟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通过公开招标形式选定项目发起人,由中标的项目发起人与政府进行谈判并签署特许权协议,然后组建项目公司,进行项目融资,组织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在特许权期内以整个项目的现金流量来偿还筹资的本息,并获取一定利润。
一、我国核电项目融资模式的发展趋势
与美国、法国有近百家核电公司的规模相比,我国至今只有3家中央企业从事核电开发,赶超发达国家的难度很大。还有许多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人士都建议我国核电项目融资必须多元化。
以下两个事件可以表明,我国核电融资已经迈开了利用外资的第一步。据英国《金融时报》报道,中核集团、中广核集团目前已与哈萨克斯坦国家原子能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根据协议内容,中国两大核电集团将共同持有哈萨克斯坦国家原子能公司旗下一家铀矿公司49%的股权,作为交换,哈萨克斯坦国家原子能公司将获得中国核燃料加工或发电厂的股权。
中核集团计划与经营开发局的温鸿钧总结出了我国核电融资方式的以下几点发展趋势:(1)由国家独家办核电向中央和地方相结合的方向发展(2)由全部利用国内资金向积极利用外资的方向发展(3)利用外资的模式已在向多样化方向发展。
二、我国核电项目利用BOT融资模式的可行性分析
下面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核电项目利用BOT融资模式的可行性进行分析。
1.核电项目的投资与回收方式符合利用BOT融资模式的要求。投资额大、投资回收期长且项目建成运营后有固定的现金流入,这些利用BOT融资的必备条件核电项目都具备。要建成一座核电站,需要投入的资金少则几十亿,多则几百亿,可以说是耗资巨大。一个核电项目的投资回收期一般要10多年,其固定的现金流来自于电价收入。由于我国的电力需求巨大,一般来说以电价收入为支撑的现金流入是较稳定的。
2.我国政策环境的变化趋势,使得核电项目利用BOT融资模式成为可能。在我国,政策环境一直都是核电产业利用外资和民营资本的最大障碍。过去,我国核电行业一直都禁止外资和民营资本进入,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核电行业已经出现了逐渐向外资和民营资本放开的迹象。这将为核电项目利用BOT融资模式提供了机遇。
3.有许多可供参考和借鉴的经验。BOT融资模式在我国虽然从来没有在核电领域中运用,但在火电、公路等其他领域有过许许多多的成功经验可以借鉴,可以保证核电项目在利用BOT融资模式中少走弯路,大大增加成功的机会。
4.许多国外大型核电公司愿意参与我国核电建设,以便在我国的核电项目投资领域获得收益。
三、BOT融资模式对我国核电项目发展的意义
1.解决我国核电项目建设资金不足,加快我国核电项目发展的速度。
就我国目前现状来看,电力设施配套落后于经济的发展,以致于某些经济发达地区经常出现拉闸限电的现象,给当地企业造成了不可计量的损失,严重阻碍了地区经济的发展。因此电力设施急需得到快速增加。而我们以前主要依赖的发电设施——火电,不仅要耗用大量的煤炭资源而且污染环境。核电作为安全、清洁的可替代新能源优势更加明显, 而目前我国核电仅占全国总发电量的1.2% ,而全球核电约占总量的17%。 因此通过BOT目引进外资发展核电,能增大投资强度,减少政府直接的财政负担。我国政府提出了在21世纪大力发展核电的计划,要使这项宏伟的计划变成现实,面临的最大的阻碍就是资金和技术问题。BOT融资模式作为应用最广泛的项目融资方式之一,不仅能够吸收民营资本和外资参与核电项目建设,还有利于从国外引进先进的核电技术和设备,解决我国大规模建设核电项目所面临的难题。2.促进我国核电项目融资体制改革。
长期以来,我国核电设施基本上处于政府垄断,政府负责基础设施的融资、建设和运营,这种模式存在着管理落后、效率低下、缺乏竞争意识等弊端。而采用BOT融资方式,吸引外资和民营资本进入我国核电建设领域,势必将打破国家对基础设施的绝对垄断经营状态,从而增强企业的经营管理意识,降低成本,提高水平。另外,采用BOT融资模式,还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服务质量,增强企业自我发展能力和对投资者的吸引力,从而从根本上解决基础设施长期投资不足的问题。
3.提高我国核电项目的运作效率。
由于核电项目一般都涉及到巨额资金的投入,并且项目建设的周期较长,社会经济的不确定性使得核电项目的建设、运营中潜伏着极大的风险。私营公司为了减少或避免风险,获得较高的收益,客观上要求在项目建设前进行科学的论证、合理的设计,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加强管理、科学组织,这对于我国核电设施领域管理水平的提高无疑将起到带动和示范作用。
4.便于政府对核电项目的宏观管理。
采用BOT融资模式,项目的整个决策、签约都有政府参与,都由政府直接负责,政府对核电项目的可行性、经济效益等进行充分论证后才能确定,这样,就有效地避免了核电项目建设的盲目性,便于政府在宏观上对核电项目进行管理。此外,采用BOT融资方式,还能促进我国融资体制改革。
四、 BOT融资模式对我国核电项目的挑战
1.思想上的障碍。国内有些公众和官员还存在着这样一种旧的观念,总是把核电和原子弹联系在一起,认为把这么危险的东西交给私人甚至是外国人建设和经营,会给我国的国家安全带来危胁。实际上不管是国际上还是我们国家,许许多多的核电站都是外国人承建的,这么多年来也从未引起过国家安全问题。
2.法律不够建全。虽然BOT融资模式在我国已存在很多年了,但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用来规范BOT行为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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